疫情防控重要提醒
7月13日中午,我市接到海口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协查通报,7月5日陈某某(海口市确诊阳性病例)随丈夫和孩子一行4人回到锦山镇家中聚餐,同桌聚餐17人。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判定与陈某某同桌进餐的16人均为密接者(有2人未接种新冠疫苗),其中4人在海口市被管控,
12人在文昌市被管控。在文昌市被管控的12人第一次核酸检测结果均为阴性。
为进一步做好我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提醒广大市民:
一、疫情期间,非必要不前往有疫情发生的地市,有疫情发生地市旅居史的人员非必要不聚集。
二、适龄(3岁以上)无禁忌人群应及时接种新冠疫苗,完成新冠疫苗全程(2剂次,间隔21天)接种和加强免疫接种。
三、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少聚集,保持“一米线”。
文昌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
防控工作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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