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委托第三方检定机构开展
2023年度强制管理的计量器具检定服务
采购公告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文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度强制管理的计量器具检定服务。
2.项目内容:按照国家现行有效的计量检定规程要求,检定2023年度文昌市区域内在“海南省计量器具与诚信单位检定管理系统”备案的电动汽车充电桩、冷水水表、燃气表,检定数量以我局实际安排以及报检用户需求为准。
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4.项目总预算:40万/年(实际金额以实际检定数量为准)。
5.项目完成时间(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
6.项目实施地点:我局指定地点。
二、资格条件
1.检定机构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并在海南省内有固定办公场所,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2.检定机构需具有电动汽车充电桩、冷水水表、燃气表的计量检定资质(不允许分包给其他第三方检定)。
3.检定机构需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未被有关部门通报。
4.检定机构开展项目工作的计量检定人员,每项目应至少具有2人持注册计量师资格。
5.检定机构需在“海南省计量器具与诚信单位检定管理系统”中可查询到。
6.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7.参加本次报价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三、报价时应提供的材料
1.营业执照复印件并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和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并盖公章;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盖公章;
4.在有效期内的电动汽车充电桩、冷水水表、燃气表计量标准考核证书复印件并盖公章;
5.“海南省计量器具与诚信单位检定管理系统”查询结果证明并盖公章;
6.每个项目至少2名检定人员的注册计量师资格复印件,及其身份证复印件、劳动合同复印件、所在单位2022年起至今任意连续六个月社保证明复印件,上述资料均需加盖公章;
7.2021年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及2022年至今任意一个月的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复印件并盖公章;
8.报价时间截止前任意6个月纳税的证明材料、任意6个月缴纳社会保障金的证明材料并盖公章;
9.报价文件加盖公章并封入密封的信封;
10.认为其他有利于该项目的相关资料并盖公章。
四、报价要求
1.报价是唯一的,即只接受一个最有竞争性的报价,有选择性的多种报价将不予接受。
2.详细说明项目费用、项目完成时间。
3.报价为检定单价价格,各单位的报价单价均应不高于政府指导价,实际结算以实际检定数为准。
4.报价文件必须加盖公章封入密封的信封并与其他资料文件分开。
5.如发现提供虚假材料,将取消其本次参与资格,并5年内不得参与我局相关采购项目。
五、评审
本次评审采用综合评审方法,即按照机构实力、技术质量和服务质量、价格等综合因素来确定成交供应商,最低报价等任何单项因素的最优并不能作为成交的保证。
六、时间安排
2023年2月22日下午17:30分前为报价文件和相关资料发出的截止时间,以收到纸质件的寄出凭证为准。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报价文件和相关资料,我局不予受理。
七、联系方式
收件地址:文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海南省文昌市文城镇清澜开发区文府路文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副楼101室)
联系人:丁先生
联系电话:186898954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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