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严厉打击农贸市场海鲜市场
欺客宰客违法行为的通告
为维护2021年元旦、春节两节市场秩序,严厉打击农贸市场、海鲜交易市场缺斤短两、价格违法、误导消费、以次充好、以假充真等欺客宰客行为,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构建海南自由贸易港一流市场环境和一流消费环境,特通告如下:
一、严禁使用未经市场监管部门备案和检定的计量器具;
二、严禁使用国家明令禁止、淘汰的杆秤等计量器具;
三、严禁缺斤短两、价格违法、误导消费、以次充好、以假充真等欺客宰客违法行为;
四、上述行为一经发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法律法规一律从严顶格处罚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直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五、上述违法经营行为被立案查处的,向社会公开行政处罚信息并实施信用联合惩戒。
欢迎市民和消费者积极参与社会监督,踊跃投诉举报。举报电话:12345、 12315。
文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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