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申请个体工商户变更经营者需要提交的材料规范
1.《个体工商户登记(备案)申请书》。
2.个体工商户变更经营者的,提交清税证明材料(登记机关和税务部门已共享清税信息的,无需提交纸质清税证明材料),个体工商户经营者变更登记承诺书,以及变更后经营者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因继承发生经营者变更的,仅提交经公证的材料或者生效的法律文书等继承证明材料。
3.变更经营者本人的姓名、住所的,提交公安部门出具的经营者姓名变更证明(身份证号码一致的无需提交,只需提交新的身份证件复印件),变更后的身份证明或居住证复印件。
4.办理变更登记,已领取纸质版营业执照的缴回营业执照正、副本。
二
海南e登记个体工商户经营者变更操作流程
1.在个体工商户变更(备案)登记中勾选“经营者变更”并保存下一步。
2.选择变更情况和填写经营者信息,并保存下一步。
3.变更情况选择“转让”的需上传清税证明、选择“继承”的需上传继承人证明文件。
4.生成格式化电子文档后,完成电子签名即可提交业务。
三
个体工商户变更经营者法律责任提示
1.双方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条例》《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关于债权债务和个体工商户登记监管的有关规定。
2.双方申请办理经营者变更登记时,该个体工商户未被市场监管部门标记为经营异常状态,未被列入市场监督管理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不存在正在被立案调查或采取行政强制、司法协助等情形;不存在尚未了结的诉讼、仲裁案件。
3.双方申请办理经营者变更登记前,该个体工商户应依法缴纳的税款、滞纳金、罚款等已结清,不存在涉税违法行为及其他未办结事项。如有,转让方愿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4.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本着公平、自愿原则,就该个体工商户债权、债务(含消费类预付费服务)、知识产权、劳动用工等事宜,已协商一致并签订书面协议,予以妥善处理。
5.转让方未向受让方故意隐瞒个体工商户债权债务。如有,愿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6.双方不存在利用变更经营者逃废债务、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实施涉税违法行为或从事其他违法犯罪活动的情形。如有,愿依法共同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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