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提高我市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质量和效率,根据《国务院关于在市场体系建设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意见》(国发〔2016〕34号)《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国市监反垄规〔2021〕2号)《海南自由贸易港公平竞争条例》《中国(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反垄断委员会办公室公平竞争审查第三方评估办法(试行)》(琼反垄断办〔2021〕13号)等相关规定,我局面向社会公开选聘公平竞争审查第三方评估服务机构(其中固定的审查评估团队人员2-3人)。现将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服务事项
引入第三方评估服务机构,主要协助文昌市公平竞争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市公竞办)开展以下工作:
1.对向我局申请会审的拟出台政策措施进行公平竞争审查,并出具评估报告。
2.对我市适用例外规定出台的政策措施进行逐年评估,并出具评估报告。
3.对文昌市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情况开展年度综合评估。
4.根据市公竞办工作要求,对我市已经出台的政策措施进行清理。
5.根据市公竞办工作要求,开展公平竞争审查知识专题讲座授课。
6.根据市公竞办工作要求,开展与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相关的其他阶段和环节。
二、服务期限和服务费用
服务期限为1个自然年(2023年6月-2024年6月,从合同签订日起算),总服务费用不超6万元。禁止低价恶意竞争,如报价相比其他报名单位畸低,应当补充提供书面文件予以解释说明,凡不能合理解释异常低价的,取消该报名单位的中选候选资格。
三、报名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行业资质:实体性咨询研究机构。包括政策决策咨询及评估机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专业咨询公司、律师事务所及其他社会组织等。团队人员在法学、经济学、公共政策等领域具有一定的影响力和丰富经验,专业能力强,了解行政法律法规,熟悉我省产业政策、公平竞争政策等相关领域知识,具备评估所需的理论研究、数据收集分析和决策咨询能力。
3.评估人员和报价单位必须严格遵纪守法,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并提供网上查询截图。
4.在合同执行过程中不得分包、转包给第三方。
四、选聘程序
(一)提交报名材料
报名单位请于2023年6月10日10:00前,提交密封纸质报名材料1份(要求详见附件)。现场提交或邮寄地址:海南省文昌市文城镇清澜新区文府东横路文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401室。请注明参加公平竞争审查第三方评估服务机构选聘。
(二)审核评审
我局将严格审核报名对象“报名条件”符合性,综合考虑报名对象履历、专业特长、职业操守、相关业绩以及报价、服务质量保证等因素,择优确定。
联系人:符兰妹
电话:63331091
文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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