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校园周边经营行为提醒告诫书
为进一步呵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有效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扫除学校周边场所容留未成年人吸烟、逃课、手机游戏等问题。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现对各经营者提醒告诫如下:
一、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海南省未成年人保护和预防犯罪规定》,加强自律,遵循合法诚信经营原则,为消费者特别是学生提供安全、健康的商品和服务,自觉增强社会责任感。
二、校园周边食品店、水吧、休闲吧、台球厅等经营场所,不得容留未成年人吸烟、逃课、玩手机游戏等。
三、不得向未成年人销售烟、酒或者彩票。
四、不得有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经营行为。
本提醒告诫书发出后,各经营主体和相关单位要认真对照上述提醒告诫要求,积极开展自查自纠,进一步规范经营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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