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文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禁塑工作的部署,深入组织开展禁塑领域执法检查工作,以案件查办为抓手,出铁拳、办铁案,切实解决民生诉求,回应社会关切,取得了显著成效。为进一步扩大禁塑工作影响力,真正发挥震慑违法者、警示经营者的作用,现将一起典型案例予以公布:
海南晟辉环保清洁服务有限公司使用
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袋案
2023年11月1日,文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依法对位于文昌市文城镇教育东路88号的耀龄广场进行检查,发现当事人作为商场保洁单位使用禁塑名录内垃圾袋用于商场保洁,并在当事人仓库内查获涉案垃圾袋131.2公斤。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海南经济特区禁止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规定》第二条第一款第(一)项“在本经济特区内禁止生产、运输、销售、储存、使用下列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袋、塑料餐具等塑料制品:(一)含有非生物降解高分子材料的一次性袋类,包括购物袋、日用塑料袋、纸塑复合袋等商品包装袋和用于盛装垃圾的塑料袋”的规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海南经济特区禁止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规定》第二十三条第一款“违反本规定,经营者使用或者提供使用禁止名录内的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没收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对单位处一千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之规定,责令当事人停止提供使用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对当事人作出如下行政处罚:
一、没收已扣押的131.2公斤黑色垃圾袋;
二、罚款13000元。
版权所有:Copyright 2020 © All Rights Reserved.
新创技术 琼ICP备19003989号-1 文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