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rt.01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23年第43号),第五批符合《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企业名单中,我省具备电动自行车用锂离子蓄电池回收利用能力的服务企业名单如下。

Part.02
依据《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截至2024年7月17日,全省具备收集废铅蓄电池资质的经营单位名单如下。

Part.03
请广大市民群众和相关单位自觉选择合规企业开展回收工作,促进废旧锂离子电池、铅蓄电池回收处置规范有序。严禁违规回收、擅自拆解加工蓄电池等违法行为,违者将依法严肃查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