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昌市
关于“校园餐”违法行为举报奖励的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校园食品安全监管,鼓励社会公众主动参与社会监督,推进发挥社会共治作用,及时发现和有效控制“校园餐”食品安全风险隐患,现就“校园餐”违法行为举报奖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举报奖励范围
(一)“校园餐”经营主体未取得食品生产经营许可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或超出许可经营项目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二)“校园餐”经营主体使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生产加工食品;
(三)“校园餐”经营主体生产经营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掺假掺杂或者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
(四)“校园餐”经营主体生产经营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生物毒素、重金属等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
(五)“校园餐”经营场所环境卫生脏乱差,所使用的容器、工具、设备、餐饮具和食品原材料未按规定清洗、消毒、保洁,不符合安全、无害要求的;
(六)“校园餐”原料供应主体在加工、收购、运输食用农产品过程中,使用违禁药物或者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的;
(七)违反市场监管领域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校园餐”重大违法行为。
二、举报途径
对上述违法违规行为,可拨打12345热线或登录全国12315平台进行举报。
文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举报电话:0898-63331069
文昌市教育局举报电话:0898-63225256
文昌市综合行政执法局:0898-63398968
经查证属实并作出最终处理决定后,对符合奖励条件的举报人予以奖励。奖励条件、奖励标准和奖励程序等按照《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海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海南省市场监管领域重大违法行为举报奖励暂行办法〉的通知》(琼市监规〔2022〕4号)执行。
文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文昌市教育局
文昌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4年1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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