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平竞争审查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于2024年8月1日起施行,对违反《条例》规定的政策措施,任何单位和个人可以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举报。
任何单位和个人认为文昌市各级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在起草、制定涉及经营者经济活动的行政规范性文件以及具体政策措施中,存在未按照《条例》规定开展公平竞争审查,或者出台违反《条例》规定的政策措施的,均可向文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举报。
文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平交易与消费者权益保护室通过来电、信函接受公平竞争审查举报。举报电话:12345、12315;地址:文昌市文城镇清澜新区文府东横路文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401室(邮编:571339)。
版权所有:Copyright 2020 © All Rights Reserved.
新创技术 琼ICP备19003989号-1 文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