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海南e登记”有关业务事项的通告
新闻来源:本站 时间:2020-11-09  打印本页

关于“海南e登记”有关业务事项的通告

今年来,海南省市场监管局持续优化“海南e登记”平台,上线了股份有限公司名称、设立登记业务和视频核验本地上传端口,并于近日将中国银行、建设银行、农业银行、光大银行、工商银行、交通银行等六家银行预开户纳入了企业开办“一网通办”。银行预开户功能基于中国银行区块链技术开发部署,更好提升了银行开户的真实性和安全性。随着“海南e登记”与其他银行开户系统接口的陆续调通,此项服务将覆盖更多银行网点。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从即日起,股份有限公司名称、设立登记业务要通过“海南e登记”申请办理,不再线下办理。

二、企业可通过企业开办“一网通办”系统(“海南e登记”平台)申请预约银行开户。

三、在视频核验环节,允许申请人自主选择在线视频核验或通过本地上传端口上传核验视频。

四、为解决全球新冠疫情导致我国驻部分国家使领馆关闭,外国投资者的无法提供使(领)馆认证文书的问题,对无法提供使(领)馆认证文书的外国投资者,海南国际经发局等招商团队为其出函说明的,实行容缺受理登记。外国投资者持合伙人护照复印件办理注册登记,合伙人在我国没有出入境记录的,可由该外国投资者替代其合伙人在护照复印件上作出相应承诺办理登记。

五、为解决外国投资者因其所在国网络限制无法登录“海南e登记”平台进行视频核验的问题,对能够提供使(领)馆认证文书的外国投资者,可由商事登记联络人上传外国投资者相关证件视频信息代替核验视频。待“海南e登记”平台(外资版)升级完毕后,对能够提供使(领)馆认证文书的外国投资者,允许其不上传核验视频。

  附件:

1.银行预开户操作指南

2.股份有限公司名称、设立登记操作指南

以下是附件一全文

银行预开户操作指南

1.银行将为用户提供企业银行结算账户预开户服务。

2.当用户选择办理银行预开户业务时,视为同意系统同步推送用户在市场监管局注册的设立登记信息至用户选择开户的银行,以便用于顺利办理开户,并免于用户到银行柜台重复提交纸质申请材料。

3.当用户通过本平台申报银行开户后,银行将以送短信的方式告知用户获得预开户的企业银行账号,用户需要按短信提示内容在规定时间内携带公章印鉴等必要的资料到银行柜台激活账号,银行依其程序核实后办理。

4.在线申请银行预开户不收取任何费用。

5.账户应依法合规使用:①严禁向他人出租、出借、出售账户;严禁组织他人注册公司、办理银行对公账户进行贩卖。违法上述规定构成犯罪的将被追究刑事责任。②假冒他人身份或虚构代理关系开立银行账户的单位,五年内暂停银行账户非柜面结算业务,并不得开立新账户;人民银行将单位、个人信息移送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并向社会公布。③请务必妥善保管您单位名下银行账户,并充分了解银行账户管理使用风险,不得利用银行账户进行洗钱、偷逃税款、逃废债务、电信网络诈骗及其他违法犯罪活动。

6.操作流程

用户可根据自己需求来选择办理银行预开户或者暂不办理银行预开户。

点击办理银行预开户

(1)首先选择开户所在地,可根据行政区划选择,选择要开户的银行,最后选择银行网点。同时也可点击就近网点,平台会根据用户前面所填写地址信息来提供出对应的银行网点信息。

  (2)选择经办人信息,用于接收银行账号。

  (3)录制法定代表人视频信息上传,视频生成之后具有法律效应。

  (4)详细阅读授权书,知晓里面内容。点击我已阅读,点击保存下一步。


以下是附件二全文

1.名称登记

1.1开始办理

进入“业务办理”环节,选择“我要申请”,点击“开始办理”,进入名称自主申报环节。


1.2新办

经办人首次办理“名称自主申报”的,自动进入“名称自主申报”登记页面;已办理过“名称自主申报”的,进入已办业务显示页面。经办人点击页面的右上角的“+新办”按钮,进入到“名称自主申报”登记页面。

1.3名称自主申报须知

进入“名称自主申报”登记页面时,平台会弹出“名称自主申报须知”供阅读。经办人认真阅读须知并且同意后,点击“我已阅读并同意”按钮方可进入名称自主申报;经办人不同意则会退出账号,不能办理名称自主申报业务。

1.4名称信息录入

1、在进行名称自主申报之前,请选择商事主体类型。

2、在页面上方提供的三种[行政区划+字号+行业+组织形式;字号+(行政区划)+行业+组织形式;字号+行业+(行政区划)+组织形式]名称要素排列方式中选择一种,使系统以对应方式自动合成商事主体名称。名称要素排列方式作用可以参考右上方的“示例”。

3、填录页面中部的“行政区划”“字号”“行业”“组织形式”。

(1)行政区划。填录方式为选择式:系统会弹出包含“企业住所所在地”和“名称行政区划”两类候选内容的选择窗口。经办人以先选“企业住所所在地”后选“名称行政区划”的顺序完成选择后,点击确定即完成填录。

(2)字号。填录方式为自行输入任意中文字段。

(3)行业。填录方式为半选择式:经办人自行输入任意中文字段,系统联想读取行业代码和行业名称,提供规范名称候选框供经办人选取。经办人从候选框中选择行业名称来进行规范填录。

(4)组织形式。填录方式为选择式:系统会弹出包含企业类型和组织形式两类候选内容的选择窗口。经办人先选择企业住所所在地,后选择行政区划,点击确定即完成填录。

4、名称检查。经办人仔细查看页面下方的“合成名称”,确认名称符合自己需求后。点击“检查是否可用”按钮来进行名称可用情况检查。系统会弹出窗口说明检查结果。

5、如检查结果无任何异常,也不需要添加任何授权信息和前置审批事项信息,则可点击“保存并下一步”按钮。如检查结果存在异常或需要添加授权信息和前置审批事项,点击加号,可手动添加。

1.5补充信息录入

1、录入基本信息。

(1)企业所在地。系统根据上面选择的行政区划自动生成,无需填录。

(2)有无房产证。

(3)注册资金。经办人据实填写。

(4)是否集团母公司。经办人据实选择“是”或“否”。

  2、录入投资人信息

点击“+新增”按钮添加一位投资人。

(1)投资人类型。经办人点击下拉框选择。

(2)证件(证照)类型。经办人点击下拉框选择。

(3)投资人证件照片。点击上传照片。身份证须上传正反面,护照等其他证件须上传正面。

(4)投资人姓名或名称。上传证件照片后会自动识别填写,经办人可修改。

(5)证件号码(证照编号)。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等证件(证照)的号码。上传证件照片后会自动识别填写,经办人可修改。

3、点击“保存并下一步”按钮。

1.6信息提交、审核

预览页面点击下方的“提交”按钮,根据规则,系统会自动审核或者注册官审核。

自动审核,提交后会收到审核通过的系统信息“您你提交的名称申请信息系统已自动审核通过,名称保留期至某年某月某日,点击【名称保留单】可查看详细信息,点击【设立登记】可直接办理设立登记业务”,点击下方“确定”按钮,名称自主申报,系统自动审核成功。点击设立登记,可以继续设立登记业务。

  进入“名称保留单”预览页面,选择打印或者不打印名称保留单。

注册官审核,提交后会收到系统信息:“你所提交的申请信息已被受理,自受理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注册官会对您提交的信息进行审核确认,您可通过该申报平台或海南e登记APP及时查看审核结果。”

2.设立登记

2.1基本信息填写

平台将从名称自主申报业务中已申报的登记信息带入到设立登记信息中;

  1、填报“基本信息”。

  (1)企业名称。系统自动生成。

(2)企业住所。系统自动生成,但经办人需要填写街道信息。如系统生成信息有误,经办人亦可对其进行修改。

  (3)生成经营地。经办人自行填写。

  (4)邮政编码。经办人自行填写。

  (5)移动电话。经办人自行填写。

  (6)注册资本。系统自动生成。

(7)商事主体类型。系统自动生成。如系统生成信息有误,经办人亦可对其进行修改。

  (8)设立方式。发起设立,募集设立。

  (9)核算方式。独立非独立。

  (10)从业人数。经办人自行填写。

(11)行业类型。系统自动生成。如系统生成信息有误,经办人亦可对其进行修改。

(12)经营范围。系统自动生成。经办人可点击“点击添加规范经营用语”字样来添加经营范围。

(13)经营期限。选择“长期”或选择“其他”并填写经营期限。

(14)是否申领纸质营业执照。经办人自行选择“是”或“否”。如选择“是”,需在其后的“申请执照副本数量”中填写申请数量。

2、确认无误后,点击“保存并下一步”。


2.2填报“人员信息”

海南e登记根据商事主体类型和人员信息、职位信息,调用相符合的格式化章程模板供经办人使用。

1、填录相关信息-股东。由系统自动生成,经办人可修改。人员的身份证证面信息都是上传身份证后,平台自动识别读取证面信息进行填录,经办人可以修改。

2、董事。“设立董事会,董事成员为5-19人,其中董事长1人”并点击“新增”按钮添加董事成员详细信息。

3、经理。点击“新增”按钮添加经理信息。

4、法定代表人。只能由董事长或经理担任。

5、监事。设立监事会,监事成员至少三人且职工代表监事比例不低于三分之一。

6、财务负责人信息。点击“新增”添加财务负责人信息。监事不得担任财务负责人。

7、联络员信息。经办人选择是否由本人担任联络员。若选择否,则可点击“新增”来添加联络员信息。

确认无误后,点击“保存并下一步”。

2.3进入章程信息

经办人填写 “利润分配方式”及选择“清算组成员”确认无误后点击“立即合成”。检查合成的章程无误后,点击“保存并下一步”


2.4检查补充“多证合一”信息

系统为商事主体登记经营范围,自动匹配“多证合一”信息,如存在遗漏,经办人可以增加勾选。确认无误后,点击“保存并下一步”。


2.5检查补充“证照分离”信息

系统为商事主体类型和登记经营范围,自动匹配“证照分离”信息,如存在遗漏,经办人可以增加勾选。确认无误后,点击“保存并下一步”。

2.6公积金信息

1、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新设立企业应当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住房公积金开户登记是必填事项,与企业设立登记同步完成。

2、公积金专管员是指经单位授权指定,专门负责办理单位公积金缴存事宜人员,分为初审专管员与复核专管员。初审专管员主要负责公积金网上缴存业务具体操作办理事宜,复核专管员主要负责审核初审专管员网上办理的缴存业务。

3、风险提示:公积金缴存工作关系职工切身利益,涉及资金款项,设置两名专管员是为满足财务风险监管要求,实行双人双岗。经单位授权并承担相关风险情况下,可由一名专管员同时担任初审与复核两个角色,实行一人双岗。

2.7社保信息

  1、社会保险登记分为“单位参保登记”和“职工参保登记”。

2、依据《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企业社会保险登记并入设立登记环节,在企业办理登记注册时,同步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企业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企业有用工人员的选择“合并办理职工参保登记”,若暂无用工人员的无需合并办理职工参保登记。

4、社保部门咨询电话:12333。

2.8税务发票

1、税务登记已纳入“多证合一”事项,企业登记注册的同时需在线补充填报税务登记信息,确认后营业执照上加载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就是企业的纳税人识别号。

2、若需“申领发票”的,申领发票信息、申领税控设备及购票人信息为必填项;若“暂不申领发票”的,待需要发票时再前往办税服务厅或登录电子税务局申请。

3、若需领用增值税普通发票、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的,可在线免费申领赠送的税务Ukey设备用于开具发票;若需领用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在线提交申请后需前往政务中心领购相应的税控盘用于开具发票,税控盘由航天信息和百旺金赋两家税控设备服务商提供。

4、企业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按期申报、缴纳税款;同时,企业可在经营地税务机关接受纳税辅导,办理发票、税收优惠等相关业务;如在办理涉税事宜时遇到问题和困难,请拨打咨询电话:12366。

2.9刻制印章

1、企业可以在线选择“政府免费刻章”,海口市政府针对新设立企业推出首套印章免费刻制服务,提供单位公章、财务专用章、发票专用章和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人名章4枚(内含公安部印章专用安全芯片),均为回墨硬质环保材质印章。

2、企业也可以选择“企业自费刻章”,当企业设立登记审核通过后,企业将收到刻章店的付款二维码链接进行在线支付,支付金额与刻章店公示的报价一致。

3、企业选择“到政务中心现场领取”印章的,刻章店接收到刻章信息完成制作并进行公安备案后,按照系统提示将印章送至相应的政务中心,企业经办人或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根据接收到的手机短信提示,及时到政务中心企业开办综合窗口出示验证码,经窗口工作人员输入验证码核验无误后,领取印章。企业也可以选择“邮政寄递”。以上两种领取方式,系统将默认同营业执照送达地址相同,企业可以一次性领取执照和印章。

2.10补充信息

  选择适合的领取方式

2.11上传材料

  根据所需上传材料上传

2.12预览页面及签名

检查是否有录入错误的地方,如果有可关闭预览后进行修改,如果确认无误后,可点击扫码签名,如下图

确认信息,无误之后点击签名

所有能进行身份认证和电子签名的人员,收到点击电子签名链接信息后,根据提示进行操作,电子签名完成。

2.13确认提交

当所有电子签名成功和签名、盖章的文书材料上传成功后,经办人点击设立登记材料预览页面下方“提交”按钮,系统信息:“你所提交的申请信息已被受理,自受理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注册官会对您提交的信息进行审核确认,您可通过该申报平台或海南e登记APP及时查看审核结果。”

  点击【核准通知书】可查看详细信息。

来源: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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