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关于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工作的决策部署和市委关于“净化基层社会生态、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的部署安排,结合我市实际,决定自2025年6月1日至8月31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防范遏制“村霸”暨打击整治农村地区黑恶势力专项行动。现将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打击整治重点
(一)违背集体意志,侵占国家、集体资源、变卖集体财产、损害群众利益或在土地流转征收、资源开采、拆迁补偿、工程建设、惠民资金管理使用等活动中吃拿卡要、以权谋私、截留挪用等严重损害人民群众利益的违法犯罪行为。
(二)打架斗殴、寻衅滋事、聚众闹事、干扰他人正常生活、非法经营、聚众赌博、敲诈勒索、组织卖淫、容留吸毒等严重破坏社会治安环境的违法犯罪行为。
(三)通过暴力、软暴力等手段或利用家族、宗族、团伙势力威逼利诱把持操控基层选举、干扰基层政权,利用黑恶势力影响把持基层政权或充当爪牙、谋取不正当利益等严重影响基层政权稳定的违法犯罪行为。
(四)拉帮结派,搞团团伙伙,以权谋私、官商勾结,系统性、塌方式腐败,侵蚀干部队伍和集体利益等严重破坏基层政治生态的违法犯罪行为。
(五)党员干部、基层组织人员,收受贿赂、徇私舞弊,为“村霸”等违法犯罪团伙充当“保护伞”,或失职渎职造成本地区黑恶势力坐大成势的违法犯罪行为。
二、监督举报方式
请广大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对涉嫌重点打击整治的重点对象的有关问题线索进行举报。可采取实名或匿名方式,通过当面、信函、电话或其他形式举报。鼓励实名举报,实名举报应提供举报人姓名、身份证号码及联系方式等情况。匿名举报的,举报人可使用6位数以上的数字作为本人代码,市扫黑办将以代码确定举报人并反馈、奖励。
邮寄地址:海南省文昌市公安局205室文昌市扫黑办收
举报电话:0898-63385083、0898-63383952(举报时间:工作日8:30-12:00和14:30-17:30)
三、郑重承诺
(一)对举报材料和举报人信息严格执行保密规定。
(二)对打击报复举报人的,将及时查处,并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三)举报人提供的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符合奖励条件的,将根据《海南省举报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奖励办法(试行)》(琼公通〔2018〕400号)进行奖励。
正告违法犯罪分子:立即停止一切非法活动,主动投案自首可依法从宽处理。拒不悔改的,将依法严惩!
呼吁广大群众:积极举报线索,共同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共建平安法治文昌!
文昌市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
协调工作机制办公室
2025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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